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法规政策,进行平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确权登记工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承办房地产抵押工作,核发《房屋他项权证》;承办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的审查和发证工作,审查、办理私房继承、析产、审批手续和公房拆迁、接管、转移、变更审批手续;承办城区所有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2.负责房地产测绘工作。承办房屋的测量、勘测工作,绘制确权所需的房屋分区、分丘、分户平面图,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房地产面积的测绘业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预)售商品房进行面积测绘和确认,为房地产面积纠纷的仲裁、审判提供依据;办理单位或个人委托的其他房地产测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