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建设部令第159号) 》 |
办理主体 |
平凉市住建局,平凉市建管处建管站 |
许可范围 |
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
受理条件 |
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
申请材料 |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企业章程;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申请升级或增加资质的企业提供);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职称证书和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
8.企业近2年内业绩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工作总结和监理业务手册(申请升级的监理企业提供);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
法定时限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批,从受理建筑企业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 |
承诺时限 |
40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年审或年检 |
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
办理地点 |
原市住建局512室 |
联系电话 |
0933-822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