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依据 |
《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备案监督管理规定》(甘建建[2002]164号)第四、五、六、七条;《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5]109号)第十四、十五条;《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备案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四、五、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六十一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向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办理主体 |
平凉市住建局(法定) |
许可范围 |
无 |
受理条件 |
1.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相应资格;
2.招标单位是否具备自主招标条件;
3.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是否符合《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备案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
申请材料 |
1.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资格;
2.招标公告
3.投标邀请书;
4.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
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市招标办 |
年审或年检 |
1年 |
办理地点 |
市住建局政务大厅招标办窗口 |
联系电话 |
0933-8220135 |
服务表格 |
无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0933-8228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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