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办〔2016〕2号
建设领域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平凉中心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崆峒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平凉中心城区建设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和7月5日平凉中心城区建设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动员大会要求,市环保局、市区住建部门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省政府“六个百分之百”目标措施和市政府“三个必须”要求,对平凉中心城区建设领域大气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3次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采取拉网式排查的方式,对中心城区53个建筑工地片区进行了督查。共涉及建设单位44家、施工单位36家、监理单位16家。
从督查整体情况来看,平凉中心城区建设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动员大会之后,中心城区53个建筑工地片区多数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能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对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认真对照“六个百分之百”、“三个必须”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五个关键环节”的要求,迅速制定落实方案,购买雾炮设备、安装喷淋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国家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显示,截止7月20日,平凉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8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113微克/立方米下降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77天,比去年同期增加35天。
但是,仍有部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无视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依然我行我素,不安排、不投入、不行动。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视情节先后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3份,暂停施工通知书 10份;对6家项目建设单位记入诚信“黑名单”;6家监理单位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问题较多的6个片区的建筑工地10户施工企业拟行政处罚;同时对7户建筑施工企业法人和7户工程项目总监进行了约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对建筑领域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从思想上真正引起重视,责任未落实,措施不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未列入议事日程,支差应付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建筑工地虽然购买和配备了雾炮抑尘设施,但安放在大门口或在办公区内作为摆设,只在检查时临时启用,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建筑工地抑尘降尘的作用;多数建筑工地虽然设置了洗车台,配备了洗车设备,但部分设置不标准、不规范、不合理,冲洗时污水横流,有的洗车台几乎没有启用,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施工现场裸露场地、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覆盖还不到位,措施落实环节打折扣,不经常,不到位。
三是履职尽责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没有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没有在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没有很好的落实主体责任;部分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没有签订扬尘治理承诺书,没有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部分监理单位总监不到岗履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无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和方案,未建立问题查处台账,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建设单位抓总,施工企业保障,监理单位监管的项目管理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靠实工作责任。崆峒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崆峒山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细化治理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确保目标、任务、措施、责任、监管、资金的落实;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调度、统筹协调,定期督查考核并及时通报情况;包抓领导和驻点监管人员,要对各自监管项目逐一排查,督促项目责任单位落实到位;建设单位要在发包合同中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目标措施和整治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并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应当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要制定管控方案,严格整治标准,切实把扬尘治理各项目标措施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同部署、同安排。通过提抓共管,形成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严防死守、盯紧抓牢,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要落实防治措施。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不折不扣落实市政府“三个必须”要求和省上“六个百分之百”目标,紧紧围绕“五个关键环节”制定防尘措施落实方案,做到有设备、有人员、有要求、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要积极响应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风、沙尘天气预警预报,出现沙尘天气时,城区所有土方作业必须落实停工、覆盖、洒水和清扫等防尘措施;做到措施落实天天抓、自觉抓和工地尘土不出门、不上路、不升空。要结合工程施工实际,关口前移,根据项目进度,划分工程扬尘治理关键节点,从项目计划抓起,从工程源头抓起,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控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监管部门要主动作为,采取关、管、控、罚等强制措施,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仗。
3.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信息平台。中心城区所有建筑工地都要纳入平台管理,实行动态监管,做到底子清、重点明,既有出,又有进,切实执行销号制;所有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扬尘控制专项档案和专项方案、扬尘控制工作制度、记录、专项经费使用计划、专项检查、隐患整改工作记录,做到设施和设备能够满足防尘抑尘需要,使用有规定的时间,有专人管理,有运行记录;各监管部门要实行定期开展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整改问题“回头看”的工作机制,驻点监管人员要记好巡查日志,建立巡查档案,确保各方面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工地,要同时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4.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督查、巡查监管中发现的防尘措施落实不力的建筑工地必须责令停工整改,对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纳入“黑名单”管理,对项目经理进行扣分处罚;同时要与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晋升等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挂钩惩戒,凡是进行行政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有关法规上线执行。要设立“黑名单”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住建网公布,并建立企业诚信“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有进有出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从严惩处的有效作用。
5.要营造群防群治氛围。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政府“六个百分之百”目标措施和市政府“三个必须”要求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共治体系。在平凉日报、平凉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设立曝光专栏,把树立示范典型和曝光环境违法单位相结合,弘扬正气,鞭策后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完善建筑工程项目视频监控监管平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监督举报投诉平台,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12345市长热线、12369环保举报投诉电话及市住建局防尘污染治理专线投诉电话8228660,及时予以举报,相关部门对群众举报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到快速查处。形成社会关注、群众监督、全员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1.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下发暂停施工通知书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各参建单位处理情况一览表(附表二)
中心城区建设领域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7月22日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下发暂停施工通知书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1 |
宏达国盛义务商贸城建设项目 |
宏达国盛市场开发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宏聪 |
未委托监理 |
宏达国盛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志敏 |
2 |
平凉恒润大厦建设项目 |
平凉恒润房地产开发有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完颜泾林 |
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田禾 |
江苏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步玉 |
3 |
崆峒旅游度假山庄建设项目 |
平凉正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 刚: |
甘肃华联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李小军 |
江苏盐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李 刚 |
4 |
明发欧洲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
平凉鼎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智军 |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监理公司
项目总监 王斌 |
中国四海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辉 |
5 |
金景富苑小区室外配套工程 |
平凉市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负责人:景宝平 |
甘肃教育工程监理公司 项目总监:王吉庆 兰州金信工程监理公司 项目总监:李大伟 |
平凉市金龙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
灵台县正宇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
平凉华厦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
6 |
太统村民安置小区1-6号
住宅楼片区 |
崆峒区崆峒镇太统村 项目负责人:王珍 |
平凉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 马百强 |
泾川县丰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景红选 |
平凉市华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白黎明 |
平凉市兴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张 勇 |
7 |
龙汇嘉园沿街商住楼 |
平凉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广智 |
平凉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马百强 |
平凉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安元 |
8 |
秦都天建豪庭5-7#楼 |
平凉市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丁永斌 |
甘肃亚合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马百强 |
平凉市兴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李柏栋 |
9 |
平凉原生态文化体验区一期 |
平凉中大吉瑞文化
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文彬 |
甘肃亚合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马百强 |
平凉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刘旭升 |
甘肃澳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屈武 |
泾川元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赵经纬 |
10 |
恒河大厦建设项目 |
平凉市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马福寿 |
甘肃三力工程监理公司 项目总监:王 斌 |
甘肃兴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李军 |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各参建单位处理情况一览表(附表二)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处罚依据 |
处理意见 |
1 |
宏达国盛义务商贸城建设项目 |
宏达国盛市场开发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宏聪 |
甘肃教育工程监理公司 项目总监:高玮妮 |
宏达国盛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志敏 |
依据平建设〔2011〕44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
对建设单位记入诚信“黑名单”1次。 |
对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
对施工单位拟处罚款10万元。 |
2 |
平凉恒润大厦建设项目 |
平凉恒润房地产开发有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完颜泾林 |
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田禾 |
江苏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步玉 |
依据平建设〔2011〕44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
对建设单位记入诚信“黑名单”1次。 |
对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
对施工单位拟处罚款10万元。 |
3 |
崆峒旅游度假山庄建设项目 |
平凉正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 刚: |
甘肃华联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李小军 |
江苏盐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李 刚 |
依据平建设〔2011〕44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
对建设单位记入诚信“黑名单”1次。 |
对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
对施工单位拟处罚款10万元。 |
4 |
明发欧洲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
平凉鼎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智军 |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监理公司
项目总监 王斌 |
中国四海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辉 |
依据平建设〔2011〕44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
对平凉鼎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记入诚信“黑名单”1次。 |
对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监理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
对施工单位中国四海控股有限公司拟处罚款10万元。 |
5 |
金景富苑小区室外配套工程 |
平凉市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负责人:景宝平 |
甘肃教育工程监理公司 项目总监:王吉庆 兰州金信工程监理公司 项目总监:李大伟 |
平凉市金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史金龙 |
依据平建设〔2011〕44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
对建设单位记入诚信“黑名单”1次。 |
灵台县正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边成才 |
对2户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各1次。 |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
对2户施工单位拟各处罚款5万元。 |
6 |
太统村民安置小区1-6号
住宅楼片区 |
崆峒区崆峒镇太统村 项目负责人:王珍 |
平凉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 马百强: |
泾川县丰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景红选 |
依据平建设〔2011〕44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
对建设单位记入诚信“黑名单”1次。 |
平凉市华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白黎明 |
对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
平凉市兴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张 勇 |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
对3户施工单位拟各处罚款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