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7年市批第四批)
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平凉市建筑管理局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同意:1.平凉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甘肃锦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3.甘肃桦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4.平凉市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5.甘肃天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2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平凉市建筑管理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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