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7年市批第三批)
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平凉市建筑管理局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同意: 1.平凉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甘肃蓝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3.甘肃英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4.平凉永鑫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5.甘肃江禹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6.甘肃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7.甘肃华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8.甘肃中鼎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9.平凉金泰华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10.灵台县惠民建材有限公司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11.庄浪县天祥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12.甘肃省庄浪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13.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14.甘肃众力建筑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15.甘肃天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09日至2017年10月2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平凉市建筑管理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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