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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通知
作者:佚名   阅读:次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3日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建设局:

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智慧城市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3]275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城市(县、区、镇)由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级市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

2、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2)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3)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4)申报城市的人民政府作为完成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3、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文件及所在地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签章);

2)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3)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提纲见附件。

二、评审要求及程序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成甘肃省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城市规划、市政、公共服务、园林绿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并负责智慧城市创建的技术指导和参与配合国家验收评定。

2、评审程序包括材料审查、实地考查、综合评审等环节。评审专家组从专家委员会中抽取专家组成。

1)材料审查。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

2)实地考查。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查的城市进行实地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建设与应用水平、保障体系和建设基础等,并形成书面意见。

3)综合评审。专家组通过查看申报材料、听取工作和试点实施方案汇报、听取实地考查意见和综合评议等程序,对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3、申报城市名单及综合评审意见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待批。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你们抓紧组织申报工作,于20136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报送省建设厅科技教育处。申报有关附件请于省建设厅网站“厅发文件”栏目下载。

  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王 

    话:0931-4609716(兼传真)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中央广场1

  编: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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